欢迎进入江苏珠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!

tel.png   24小时服务热线  13805237338

新闻中心
News

联系我们
Contact

江苏珠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刘总

 手机:13805237338

 电话:0517-83616119

 传真:0517-83616119

 邮箱:987392336@qq.com

 地址: 淮安市淮安金融中心B3栋14层

 网址:www.jszfxf.com
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企业报告

自动灭火系统设置:怎样区分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

发布日期:2019-01-19 作者:珠峰消防 点击:

石峥嵘:本文介绍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分类,同时指出:房间风管不连通的封闭式集中空气调节系统,并不需要按《建规》8.3.4-3的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


采用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,房间通过风管连通,具有较大的火灾蔓延传播危险。根据《建规》8.3.4-3的要求,单、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中,设置送回风道(管)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的办公建筑等,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,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
实际应用中,并不是所有带风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都需要按《建规》8.3.4-3要求设置,讲解如下:

按空气来源分类,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可分为直流式系统、混合式系统和封闭式系统:

1、直流式系统(全新风式空气调节系统):处理的空气全部来自室外,空气经处理后送入室内,然后全部排出室外。办公建筑通常不会采用这种系统。

2、混合式系统(新风、回风混合式空气调节系统):采用部分回风与部分室外新风混合后经处理送入室内,这种系统较多应用于中高档的办公建筑中,规范所指的送回风道(管)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,通常就是这种系统。

3、封闭式系统(全回风式空气调节系统):处理的空气全部来自空调房间本身,没有房间以外的空气补充,完全为本房间内的再循环空气。这类系统具备节能和方便分散控制等优点,通常依靠自身外窗补充新鲜空气,目前已较广泛使用。(图示1、图示2)

消防施工安装

消防施工公司

结论:对于在各个房间设置独立风管的封闭式系统,当风管采用不燃(或难燃)材料时,本身的火灾危险并不大,且不存在通过风管向其他房间传播火灾的风险,这类系统并不需要按《建规》8.3.4-3的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jszfxf.com/news/385.html

关键词:消防工程施工,消防施工安装,消防工程公司

上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

最近浏览:

消防工程公司

关于我们
新闻资讯
联系我们

地址:淮安市淮安金融中心B3栋14层      邮编:000000  电话:13805237338  客服:0517-83616119  

copy 2017  江苏珠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|  All Rights Reserved    备案号:苏ICP备19047243号   技术支持:祥云平台淮安公司  

热推产品 | 主营区域: 江苏 吴中 太仓 常熟 昆山 吴江 天津 武汉 上海 北京

消防工程公司

  • 在线客服
  • 联系电话
    13805237338
  • 在线留言
  • 手机网站
  • 在线咨询
    欢迎给我们留言
   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,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。
    姓名
    联系人
    电话
    座机/手机号码
    邮箱
    邮箱
    地址
    地址